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礼仪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文艺创作;广告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机械设备租赁;租借道具活动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电子产品销售;服装服饰批发;服装服饰零售;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